今天香港人人都談民主,個個都是民主派;但是真正的民主,歸根到底是一種生活方式和態度。民主是相信每件事情,持份者都有權利和責任參與,決策需要有透明度,要基於事實和意見的分享交流,和有一定的程序,服從多數,尊重和照顧少數等等。這是我們辨別真假民主的基本尺度。「聽其言而觀其行」,我愈來愈發覺,我們所說的民主,跟反對派言行之間所顯現的作風,是完全兩碼事。
就從最近什麼「請辭」、「總辭」的多次反覆的發展為例。據他們自己的揭露,這個非常重大和根本的決策,而且一經起動,後果嚴重和難以逆轉的辭職決策,原來只是幾個「大佬」在暗室中「黑箱運作」所作的決定;有些「大佬」們至今還不斷躲在幕後發功,朝令夕改的作瞎指揮。整個過程中,完全缺乏透明度,持份者,尤其是以他們的名義作出決定的各有關黨員,不但沒有參與的份兒,連比傳媒知得更早的知情權都被剝奪;「大佬」們憑什麼事實和理據作出如此重大的決策,亦無從得知。
「大佬文化」由來已久
而更奇怪的是,社民連和公民黨對「大佬」們前後自相矛盾的指示,都非常服從;「大佬」叫走就走,叫停就停。到目前為止,只有持異議的民主黨,反而需要召開會員大會,經過內部民主討論和表決,才定去向。這就是自命為「民主派」們的所謂「民主」了!他們的眼中還有市民和黨員嗎?他們配做「民主」派嗎?
眾所周知,反對派這種「大佬文化」是由來已久的。反對派內部有一種說法,認為他們的「敵人」是強大的共產黨,他們是「弱勢社群」,必須以非常的手法行事。因此,除了社民連組織較開放之外,反對派內部絕對不民主,目的就是為防共產黨的滲透。民主黨更有規定,禁止核心成員與建制派人士往來溝通,免被「統戰」和「收買」。如有必要,除了會面不准單獨進行之外,事後還要提交報告存檔備案。如此神經兮兮的,弄到我跟許多老朋友私下都少了交往,以免瓜田李下,為對方帶來麻煩。
在這種氣氛底下,一種「秘密革命」的氣氛和傳統便自然形成。在這種氣氛底下,「民主」,或者更進一步的簡化為「普選」,便成了凌駕於一切的訴求和價值,因而不但長期成為單一議題,普選是萬應靈丹,而且還是最高的公義,為了第一時間達致目標,更可以不擇手段。反對派各政黨的組織結構,和日常的決策過程,以及對待異見者的手法,一言以蔽之,就是絕不民主。
反對派對於稍為表示不同意見的人士和派系,都以甚為殘酷的鬥爭方式予以打擊,封口。以甘乃威為例:他的政治生涯,十多年的光陰,就是「大佬」多次下令讓位,而平白的浪費了。到最後一次他再也耐不住要參選,內部幾經鬥爭,才讓他出線,卻得罪了「大佬」,終於爆出了一件無原告有被告,沒有犯法卻受到比犯法還要嚴厲的對待,至今未了的奇案。到了今天,他的政治命運,以至個人名譽和立法會的議席等,還是操在公民黨和它的影子主席手中。明乎此,就可以明白甘乃威為何甘心出賣其他區議員黨友的利益,成了民主黨內部少數贊成「五區請辭」的人了。
反對派騎劫「民主」大旗
社民連是經常被其他派系排擠打擊的對象,它發明了「政治惡勢力」這名詞冠於其他反對派黨派之上。但這只是一百步笑五十步,它自己正正就是名符其實的「政治惡勢力」,連人家公開的發言權都被其語言暴力,和恣意打斷及大聲蓋過人家的發言,以及擲物及干擾等不民主,甚至不文明的方法所剝奪。
在反對派的淫威之下,香港社會已經發展到是非不清的地步。「長毛」罵記者是「狗」,記協竟然可以視而不見,助長「長毛」一罵再罵,還好像理直氣壯的樣子。而某犯法表面證據已經眾所周知的人,不但誰都不敢碰他,還被反對派奉為神明。反對派「大佬」暗室綑綁,傳媒大亨公器私用,如此胡作非為,市民連反感都不敢表示。愛國愛港人士紛紛明哲保身,噤若寒蟬。曾鈺成當了立法會主席之後,自甘被人家封了票和封了咀,還飄飄然的自我感覺良好。
我可以肯定的說,一旦這幫以「民主」自命,事實上恰恰是民主的反面的人得志當權,香港只可能會比今天更加不民主,更加黑箱作業。更恐怖的是,到時一定會萬馬齊瘖,任何即使是只有一點點稍為不同的意見,都會以「反民主」、「破壞民主派團結」的罪名被圍剿。
自今年開始,反對派囂張到公然挑戰中央憲制權威的地位,擺出一副決戰的態勢。其中尤其是「請辭」和「總辭」,更是一個正面攻擊的嘗試。我雖然不相信他們能有此能耐,也相信絕大部分市民不會支持他們這荒唐行動,更不會把補選簡單當作「公投」。但是此例是不能開的,大家試想一想,一旦將來人人動不動便炮打中央,政客時不時便來個辭職,香港將會是一個什麼的樣子?
說到底,當今世界上只有兩種形式的政治角力:一是在建制之內,於法制之下,作議會鬥爭。另外的選擇是於建制和法制之外,作街頭鬥爭,最終是恐怖主義和暴力革命。不管怎樣說,或者政客於辭職之後,通過補選再次進入議會這無聊而浪費的內耗,「請辭」和「總辭」肯定是從議會走向街頭這不歸之路的第一步。反對派在沒有徵得你我的同意,騎劫了「民主」的大旗,究竟想把我們帶到那裏去?
普選寫在《基本法》內
反對派要作決戰,這只不過是一場鬧劇;但是他們雖然不自覺,但已經很清楚地把議會鬥爭和街頭鬥爭這兩個截然不同的抉擇,擺在市民的面前,並且迫我們表態。我們大概還可以模糊地把這表態押後三數年,但終於有攤牌的一天。
我相信絕大部分香港市民都會選擇議會路線,但不是由「政治惡勢力」所主導的所謂「民主」路線。他們說得對,我們需要的是真民主:是持份者都有權利和責任參與,決策需要有透明度,要基於事實和意見的分享交流,和有一定的程序,服從多數,尊重和照顧少數的真正民主。
普選是真正民主的基本構成,並且一早寫在《基本法》之內。這點毋須反對派來爭取,更不容他們質疑。現在我們連開始落實普選的時間表都已經具備了,更加不爭朝夕。我們此刻需要的是「好民主」,而並非「快民主」【註】。而鼓吹「快民主」的偽民主政客傳媒,只會給我們假民主。今天是我們熱愛民主的廣大市民與「民主惡勢力」劃清界線的時候了。
註:劉迺強:「好民主」勝「快民主」;《信報》,二○○七年七月三十一日。





